合同管理特点【五篇】【精选推荐】

前言: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视和企业节能意识的提高,以提供节能升级和改造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ESCO)在20世纪70年代迅速崛起,一种新的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首先在美国、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特点【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合同管理特点【五篇】

合同管理的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企业;
收入;
税收

前言: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视和企业节能意识的提高,以提供节能升级和改造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ESCO)在20世纪70年代迅速崛起,一种新的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首先在美国、加拿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指节能服务企业按照合同规定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和融资服务,并从用能单位改造后的节能效益中取得投资回报和经营利润的一种新型商业运作模式。具体来讲,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就项目节能指标、技术支持和投融资方式达成一致并订立合约,在合同期内,为客户提供用能诊断、项目设计改造、融资等一系列相关服务,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建设改造项目的所有权,对整个项目工程运行的管理和运营负责,通过用能企业的节能效益中获取其投资回收和营业利润;
合同期结束后,节能设备整体被无偿移交给客户,此后由用能单位自己继续经营项目。

我国引入合同能源机制较晚,但近年来,在我国政府的大力引导和扶持下,我国的节能服务的新模式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0年4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 号)文件(下面简称为《通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制度参考。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一)类似工程总承包模式。在《通知》颁布以前,我国没有相应于合同能源管理收入确认和税收的制度,不少人把这种制度看做是类似于工程总承包的的一种机制。不同之处在于,合同能源项目具有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特点,客户在项目建造之初不付费用,在合同期间以节能效益给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相当于分期付款。而从税收的方面来说,节能服务公司会根据项目的总体造价、节能收益、利率等方面的因素与客户商定价款分期支付的金额和期数,并根据开具各种发票确定企业所得税。对于建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费、工程费,视同客户购买,节能服务公司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合理上浮后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客户以此进行进项税抵扣;
而节能服务公司根据设备、工程费和成本的差额缴纳增值税。对于提供技术服务获得的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按应税劳务的5%缴纳营业税。

(二)EMC模式。EMC模式与BOT模式相似,是一种建设方提供的“建设――经营――移交”的合同。采用这种模式,企业应该按照应收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建造收入,并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1)若节能服务企业根据合同,有权在项目建设成后的一定期间内,从接受节能建设改造合同另一方无条件地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或其他金融资产作为报酬的;
或当经营项目公司期间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时,由合同授予方根据约定补偿的差价,节能服务企业应当将其作为金融资产进行计量。(2)若根据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在建设完成后,从事相关项目经营活动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节能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数额不能确定时,节能服务公司不能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而应当在收入确认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从税务方面来说,节能服务以前不被税务机关认可为一种“服务”,在国务院颁布《通知》之后,它才正式被规属于“服务业”,根据营业收入额征收营业税,并可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优惠。不过随着2012年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展到现代服务业,节能服务产业也开始由征收营业税转变为征收增值税。根据财税 [2011]111 号文件,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包含在研发和技术服务下,相关企业属于“营改增”的试点范畴。根据相关规定,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缴纳税率,并可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二、两种模式的比较

从税收的角度说,由于把节能服务公司简单地看成是一般销售企业,销售节能设备价款和设备成本间的差额要缴纳增值税不能减免,节能服务收入相应的营业税可以减免,这使得节能企业要多缴纳一部分增值税,实际收入减少。第二种模式的会计处理更多的从这类业务的经济实质出发,更好地体现了会计核算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且,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扶持,为节能企业减免增值税,另外,客户还能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可能是多种多样的,采用的模式不同,收入的确认方法不同,适用税种和税率可能也不同,这不仅关系到节能服务公司,也可能影响客户利益,所以,节能服务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要综合考虑业务合同的实质,做出合理且最优的决策。

合同管理的特点范文第2篇

特殊管理股的两种常见模式

特殊管理股是一个新概念,对此官方没有明确的解释。许多专家、学者的解释又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对这个概念进行深入的探讨。我国《公司法》第103条则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这种同股同权的制度被称为一元股权制,但在国际上除同股同权外,还通行一种同股不同权制度,即二元股权制,在这种制度下,有的股票是一股一权,有的股票是一股多权,有的股票具有一票否决权,有的股票没有投票权。那些与普通的股票不同,具有较多的表决权或者一票否决权的股票我们可称之为特殊管理股。

国际上通行的特殊管理股制度有两种模式:一是金股制。政府只持有一股金股不干涉日常运营,没有收益权或其他表决权,但在某些特殊事项上享有独此一份的否决权。英国政府于1984年实施英国电信的私有化方案,在10年的3次减持过程中,英国政府完全放弃其拥有的股权与收益,只保留了1股金股,保持对国企在私有化过程中的控制力,防止社会公益受到危害。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葡萄牙、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在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都实行过金股制。在我国国企改制过程中也有成功使用金股制的案例,江西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省属国有钢铁联合企业,由于社会负担重、底子薄、负债严重等原因,2002年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列为首家省属企业改制试点单位,将国有产权通过公开招标一次性向社会整体转让,产权转让完成后,由省国资部门在新企业中设立国有金股,国有金股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不干预经营决策,不参与分红,不承担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但如果新企业股东或董事会违背转让条款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国有金股”可行使一票否决权。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对金股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二是一股多权制。即每股享有若干表决权,也称多权股。这种股票通常是向特定的原始股东发行的,其目的在于保证原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以限制公司外部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或限制外国的股票持有者对本国产业的支配权。200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和2006年英国新《公司法》,都允许实行“类别股份制度”,特定股东在股息、表决以及清算等方面享有特别权利。英国的《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及美国的《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等上市报企,都采取了特殊管理股制度,防止恶意收购,避免股市短期波动对报纸的影响,确保创办报企家族具有最大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保持自身办报特色。谷歌公司、脸谱公司、股神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公司及我国的百度、58同城等高科技公司或者互联网公司在美国上市时都采用了二元股权制度,公司的原始股东持有大部分的多权股,基本控制了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权,公司普通股东持有再多的股票也只能是收益权多,发言权少。

2014年1月,曾摆满一屋子钱炫富的富豪陈光标放言要收购美国《纽约时报》,这只不过是他吸引公众目光的小手段。《纽约时报》上市时设置了二元股权制度,苏兹贝格家族控制了大部分多权股票,即使陈光标真的能买下23亿美元的《纽约时报》普通股,也只有30%的投票权。要想完成收购,他必须获得家族信托公司董事会8人中6票以上的赞成,这显然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由此可见特殊管理股的重要性。

为什么要进行特殊管理股试点

在我国国有新闻出版企业进行特殊管理股试点是中央及有关部门确定要做的事,表面看似乎没有探讨为什么的必要,但明确“为什么”对“怎么做”具有促进作用,因而,多问几个为什么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一,试点特殊管理股制度有利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坚持正确导向。新闻出版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新闻出版企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目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认为,“新闻出版企业必须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文化的本质,坚守文化人的使命”,而要做到这一点,既要有新闻出版人内在的追求,也要有制度上的保障,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建立特殊管理股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错误,防止不称职的人担任重要领导职务,防止新闻出版企业被恶意收购。正如文化体制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所说,特殊管理股制度,在文化企业内容生产上又加了“一把锁”。

第二,特殊管理股制度有利于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企是经营性文化单位走向市场的开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改变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有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形成董事会民主决策的机制,提高科学决策的效率。而实现股权多元化就有可能导致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为了防范风险,就需要通过特殊的股权设计,建立特殊管理股制度。特殊管理股制度建立后,新闻出版企业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自由度,可以说特殊管理股制度是新闻出版企业实现做大做强目标的重要保障。

新闻出版企业正面临着内容创意不足、创新性产品缺乏的挑战,面临着新技术、新媒体的挑战,面临着境外跨国媒体集团的挑战。应对挑战实现转型升级需要借助人才的力量、技术的力量、资源的力量,更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既可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又可以借力资本,整合各种资源,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可以说是两全其美。

第三,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有利于发展混合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特殊管理股的试点也为新闻出版企业发展混合经济创造了条件,意味着各种媒体的意识形态功能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同时也意味着民营资本有可能进入某些新闻出版企业中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某些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可能获得控股权。目前已经有不少出版企业与民营图书策划公司合资成立了混合所有制公司,这些公司中,国有资本拥有控股权,在建立特殊管理股制度后,有可能允许民营图书公司控股,在不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下具有更大的决策权与经营权,充分发挥民营书业的市场优势,发挥国有出版单位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第四,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有利于实现高管持股、员工持股。高管持股、员工持股是股权激励的重要方面,持有股权可以使员工具有归属感与主人翁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高管持股与员工持股在国外企业与民营公司中比较常见,国有企业也有不少实行了高管持股与员工持股。有不少人一直呼吁在新闻出版企业实行股权激励,但由于观念制度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一制度一直没有得到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实施后,舆论导向的问题能够得到确保,新闻出版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将会加大,在新闻出版企业实施高管持股、员工持股将有可能成为现实。

如何探索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

1.明确设立特殊管理股的指导思想

设立特殊管理股应该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特殊管理股是西方国家通行的一种管理制度,我们引进实施这种管理制度,必须适合我国国情,必须适合我国新闻出版业的具体情况。各种特殊管理股制度产生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其设立目的与功能各不相同,对新闻出版企业该采用哪种模式需要积极探索,根据我国的国情及新闻出版企业的具体情况设计适合自身的特殊管理股模式,不能盲目照搬。我国新闻出版企业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可以在制度设计、适用对象、管理内容、行使主体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

2.明确特殊管理股制度的适用对象

特殊管理股主要有金股制、多权股制两种模式,他们分别适用于哪些新闻出版企业值得探讨。我们先看一下金股制的适用对象。从金股制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在国际上金股制一般用于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过程中,确保社会公益不受损害,实施期限也有一定的限制。我国国有企业实行金股制度的案例也说明金股制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职工利益受到伤害。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金股制的适用对象是将国有资产民营化的企业。

我国新闻出版企业实施特殊管理股试点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并改革新闻出版企业国有独资、一股独大的现状,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形成民主决策的机制,放开经营权与决策权,增强传媒企业的活力。在新闻出版企业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放开控股权而带来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因而,在可能放开控股权的企业中试行金股制是非常必要的。这就是说,新闻出版企业实施金股制的适用对象是在股份制改造中有可能放开控股权的企业。这些企业中有两类企业比较适合金股制试点,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良好,内在发展的动力强大,希望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做大做强。一种是经营状况不太理想,希望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变现状。

已经完成转企改制的新闻出版企业主要有:新闻出版类上市公司、出版传媒集团及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集团及报刊社、互联网出版单位、新闻网站及国有与民营合资的图书策划公司等。这些新闻出版企业有的已跨入资本市场,有的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有的还是国有独资。有的只允许引入国有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有的已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甚至控股。金股制比较适合于股权多元化、改革欲求比较强烈的新闻出版企业,凡在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放开控股权的企业都可能是金股制试点考虑的对象。

实行一股多权制度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长期控股权,控制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这是不利于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有许多研究者早已指出一股多权的弊端。然而由于一股多权制多用于报业公司、高科技公司及互联网公司,这些公司的赢利能力比较强,一般的股东虽然没有发言权,但却能获得不少的收益,因而会有许多股民购买其股票,甚至购买没有投票权的股票。如此看来,新闻出版企业中,那些意识形态属性较强,且赢利能力也很强的公司可以考虑探索一股多权制。

需要说明的是,一股多权也并非绝对能保证原始股东长期掌握控股权,《华盛顿邮报》的原始股东们依靠一股多权制掌握有绝大多数的投票权,但由于受新媒体冲击,报社经营不善,最后他们还是同意将《华盛顿邮报》以高价卖给了网购巨头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班克罗夫特家族只掌握了道琼斯公司24.7%的股票, 但拥有64.2%的投票权,但最终道琼斯公司还是被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收购。由此我们可见一股多权制的局限。

3.明确特殊管理股的管理范围

金股的一票否决权,只适合于某些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金股管理的内容范围非常重要,否则的话会比一股独大危害更大。滥用金股可能导致战略投资者用脚投票。对于国有新闻出版企业,金股应该只在涉及舆论导向把关及总编辑、主编的人事任命等问题上具有否决权。其他方面的经营权与决策权必须放开,否则的话就很难达到吸引战略投资者的目标。

一股多权制中,原始股股东可以享有对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4.明确特殊管理股的行使主体

金股的否决权从理论上讲只能由国家来行使,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由政府总理实施,有的在企业董事会中设国家代表。我国的台湾地区专门设立了实施金股的机构。从我国大陆的情况看金股的否决权可能的实施主体是:①国家在企业中专设金股股东。②由企业中的国有股股东行使金股的权利。③由各级宣传部门或者主管主办单位实施。④由党委和政府统一的监管机构来实施。笔者认为最后一种方式更为合适,应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文化产业监管体系,具体实施金股的否决权。当然,具体的实施主体还应该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一股多权制的实施主体是原始股股东,这一点没有疑义。

5.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合同管理的特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管理心理学 人力资源开发 人力资源管理

1.关于管理心理学

20世纪初,激励理论曾经风行一时,这种理论认为,企业家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而工人的目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工资收入。因此,工人积极性背后有一经济动机,如果在能判断工人工作效率比往常提高多少的前提下,给予工人一定量的工资激励,会引导工人努力工作,服从领导者的指挥,并且接受领导者的管理。从此,金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开始风行起来。时至今日,金钱在保证员工努力工作方面的作用依然不可低估,但同时又有许多新的激励手段。管理心理学是心理学领域的一个新兴重要分支,也是管理学领域的一个新兴重要分支。20世纪初,泰勒(f.talor)倡导的科学管理运动和闵斯特伯格(h.muensterberg)开创的工业心理学是管理心理学的先驱,梅奥(elton mayo)领导的“霍桑实验”则是推动管理心理学发展的动因。到20世纪60年代,管理心理学正式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国外,不同的行业对管理心理学有不同的称呼,如心理学界将管理心理学称为组织心理学,工商界将管理心理学称为组织行为学。

2.从心理学的视角研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特点

心理学作为研究个体的心理活动规律及其机制的学科,对于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问题的研究,有其独有的特点,特别是能够体现出对于个体的关怀。Www.133229.cOm个体关怀有两层含义:一是心理学是从微观的层面上来选择或理解问题的,比较关心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上与人有关的具体问题。二是心理学是以人为中心来思考和解决人力资源问题的,对于个体存在的弱点缺陷和不足持宽容的态度,具有极大的人性化关怀特征,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心理学在人力资源基础理论的研究方面,研究者采用的方法与其它领域的不同。心理学研究者更为关注人力资源中各个“要素”的关系和影响。因为人力资源可以说就是企业中人的合集,是集体中若干个体组合而成的,所以每一个个体都是这个集体中人力资源的基本构成单元,而个体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具体来说,他们都有其自身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特点,可以说个体身上存在的心理特点就是人力资源问题中的要素。其次,心理学在研究中以个体的心理和意识等状态的改变为出发点研究人力资源的开放与管理方法。心理学以事实为根据分析个体的心理需要和状态,在搜集多方面资料后通过总结和归纳得出结论。另外,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心理学可以充分的阐释人力资源问题中的各类现象,以其独特的视角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产生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所以,企业一定要用心理学的理论和视野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的问题,在做决策的时候充分体现对于全体员工的个体关怀。

3.管理心理学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的运用

(1)尊重个体差异

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其不同于他人的特点,正如这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个人都会因为受到遗传因素、所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心理特点,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心理特点会受其实践活动的影响而产生一定的变化,从而表现为个体在能力和性格等方面的明显差异,并且这些差异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一定的变化。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活动中,要尽量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与强项,也要尽量回避个体的劣势和弱项,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特点来为他们提供最合适他们的工作,让他们能够在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和长处,使每个个体都能够在工作中体现其自身的价值,企业也能够有效的实现其整体目标。比如说,外向善言的员工,适合从事影响他人想法和行为的工作,公关、宣传、管理者等,沉稳、内敛的员工,适合做严谨细致的工作,财务、审计、文员等。在企业用人或职位升迁时,要特别考虑这些因素。

(2)激励制度

激励可以让员工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和他不断的提高,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个体的积极性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的绩效,而提高员工积极性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给予适当的激励。激励要从人的需要出发,其中包括生理需要、物质需要、发展需要、精神需要等,只有了解了员工的真实需要才能有针对性的给予满足,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动力。对于企业的管理者,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观察员工的行为和心理,了解他们内心的需要并适当的采取某些激励手段来满足他们的需要,比如说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等,另外,给那些有能力的员工比较有难度的工作也可以激发他们的成就感,对于那些在事业发展中遇到瓶颈的员工,可以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培训机会。

(3)团队管理

团队管理在全球化经济环境下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主流模式,管理结构也日趋网络化和分散化,团队已经成为企业中重要的工作形式。将现有的人力资源组合成为团队来进行整体性的管理,目的是形成1+1>2的工作效果。要逐渐一个高效率的团队,除了要把团队成员控制在一定规模之内外,还要让各个成员之间形成互相促进、取长补短的关联。既要有作出决策的成员,也要有善于执行和倾听的成员,另外他们还要具备不同的技术专长,共同合作完成团队和企业的目标。为了能够将不同特点的人紧密的融合在一起,良好的凝聚力和团队文化是必不可少的。队员之间要相互信赖、善于沟通、乐于合作,大家努力建立一个不断创新和提高的氛围,促进人力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海鹰.浅谈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意义[j].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4)

[2]吕同舟.管理心理学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初探[j].管理观察,2009,(06)

[3]李新霞,王丽佩.论人力资源管理的心理学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1)

合同管理的特点范文第4篇

论文摘 要: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本文以心理学理论为基础,研究心理学视角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特点,总结出管理心理学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的运用要点。

1.关于管理心理学

20世纪初,激励理论曾经风行一时,这种理论认为,企业家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而工人的目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工资收入。因此,工人积极性背后有一经济动机,如果在能判断工人工作效率比往常提高多少的前提下,给予工人一定量的工资激励,会引导工人努力工作,服从领导者的指挥,并且接受领导者的管理。从此,金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开始风行起来。时至今日,金钱在保证员工努力工作方面的作用依然不可低估,但同时又有许多新的激励手段。管理心理学是心理学领域的一个新兴重要分支,也是管理学领域的一个新兴重要分支。20世纪初,泰勒(F.Talor)倡导的科学管理运动和闵斯特伯格(H.Muensterberg)开创的工业心理学是管理心理学的先驱,梅奥(Elton Mayo)领导的“霍桑实验”则是推动管理心理学发展的动因。到20世纪60年代,管理心理学正式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国外,不同的行业对管理心理学有不同的称呼,如心理学界将管理心理学称为组织心理学,工商界将管理心理学称为组织行为学。

2.从心理学的视角研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特点

心理学作为研究个体的心理活动规律及其机制的学科,对于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问题的研究,有其独有的特点,特别是能够体现出对于个体的关怀。个体关怀有两层含义:一是心理学是从微观的层面上来选择或理解问题的,比较关心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上与人有关的具体问题。二是心理学是以人为中心来思考和解决人力资源问题的,对于个体存在的弱点缺陷和不足持宽容的态度,具有极大的人性化关怀特征,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心理学在人力资源基础理论的研究方面,研究者采用的方法与其它领域的不同。心理学研究者更为关注人力资源中各个“要素”的关系和影响。因为人力资源可以说就是企业中人的合集,是集体中若干个体组合而成的,所以每一个个体都是这个集体中人力资源的基本构成单元,而个体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具体来说,他们都有其自身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特点,可以说个体身上存在的心理特点就是人力资源问题中的要素。其次,心理学在研究中以个体的心理和意识等状态的改变为出发点研究人力资源的开放与管理方法。心理学以事实为根据分析个体的心理需要和状态,在搜集多方面资料后通过总结和归纳得出结论。另外,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心理学可以充分的阐释人力资源问题中的各类现象,以其独特的视角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产生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所以,企业一定要用心理学的理论和视野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的问题,在做决策的时候充分体现对于全体员工的个体关怀。

3.管理心理学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的运用

(1)尊重个体差异

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其不同于他人的特点,正如这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个人都会因为受到遗传因素、所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心理特点,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心理特点会受其实践活动的影响而产生一定的变化,从而表现为个体在能力和性格等方面的明显差异,并且这些差异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一定的变化。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活动中,要尽量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与强项,也要尽量回避个体的劣势和弱项,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特点来为他们提供最合适他们的工作,让他们能够在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和长处,使每个个体都能够在工作中体现其自身的价值,企业也能够有效的实现其整体目标。比如说,外向善言的员工,适合从事影响他人想法和行为的工作,公关、宣传、管理者等,沉稳、内敛的员工,适合做严谨细致的工作,财务、审计、文员等。在企业用人或职位升迁时,要特别考虑这些因素。

(2)激励制度

激励可以让员工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和他不断的提高,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个体的积极性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的绩效,而提高员工积极性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给予适当的激励。激励要从人的需要出发,其中包括生理需要、物质需要、发展需要、精神需要等,只有了解了员工的真实需要才能有针对性的给予满足,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动力。对于企业的管理者,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观察员工的行为和心理,了解他们内心的需要并适当的采取某些激励手段来满足他们的需要,比如说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等,另外,给那些有能力的员工比较有难度的工作也可以激发他们的成就感,对于那些在事业发展中遇到瓶颈的员工,可以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培训机会。

(3)团队管理

团队管理在全球化经济环境下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主流模式,管理结构也日趋网络化和分散化,团队已经成为企业中重要的工作形式。将现有的人力资源组合成为团队来进行整体性的管理,目的是形成1+1>2的工作效果。要逐渐一个高效率的团队,除了要把团队成员控制在一定规模之内外,还要让各个成员之间形成互相促进、取长补短的关联。既要有作出决策的成员,也要有善于执行和倾听的成员,另外他们还要具备不同的技术专长,共同合作完成团队和企业的目标。为了能够将不同特点的人紧密的融合在一起,良好的凝聚力和团队文化是必不可少的。队员之间要相互信赖、善于沟通、乐于合作,大家努力建立一个不断创新和提高的氛围,促进人力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海鹰.浅谈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意义[J].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4)

[2]吕同舟.管理心理学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初探[J].管理观察,2009,(06)

[3]李新霞,王丽佩.论人力资源管理的心理学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1)

合同管理的特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会计核算 会计准则适用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下简称25号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

1.适用存货准则

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2.适用租赁准则

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准则的理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解释: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括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单位使用和管理。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规定。虽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会计准则。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另有观点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且在合同期内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再者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按经营租赁核算。

3.采用BOT处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处理的理由是:该项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一经营一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进行处理。

4.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又有观点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虑把节能设备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尤其是在25号文未前,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明确,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考虑到加速折旧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的涉税问题,在实务中不少能源服务公司采用此种处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

前述的几种会计准则适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适用租赁准则的理论依据比较充分,在理论研究领域倾向于适用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准则的观点也比较多。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能源服务公司,特别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务公司却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
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把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
销售自产节能产品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能源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按融资租赁或BOT处理的极少,甚至可以说是零个案。

因此。笔者认为,在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本着简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以下会计核算处理:

1.节能设备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核算

节能设备作为能源服务公司一类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既不作融资租赁处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租赁。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效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期值,每期的实际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确,也不会规定一个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

核算中。需要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和最低租赁收、付款额,从而计算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
再者,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给用能单位,所以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张采用融资租赁的处理;
而如果作为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应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预计净残值,按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年,为了使会计与税法处理趋同。企业往往按税法的规定制定折旧年限,并预留残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远短于上述规定的折旧年限,目前实际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为五年左右。因此,笔者认为节能设备可按合同期为折旧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又因合同期满时节能设备一般会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对于能源服务公司而言预计残值的意义不大,建议残值预计为零。相应地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比例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分成建议作为费用列支,不再区分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的支出。合同期满用能单位接受无偿移交的节能设备时,将其作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入账。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与25号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据25号文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上按捐赠处理,税务上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处理,并免征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半”;
对于用能单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单位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该支出作为能源费用或相关支出列支,如果是企业,其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合理区分或单独计量的,作为费用列支。

至于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虑了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计提折旧以及合同期满设备转交用能单位时的涉税问题,随着25号文的公布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陆续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节能设备如按前述作为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其实质与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无太大差别。

2.采用BOT处理

对一些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采用BOT处理,但这种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可能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一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或者确认一项无形资产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务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力,即用基础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力。如果由能源服务公司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则要由合同授予方确认固定资产。如前述在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笔者认为采用BOT的处理不如按能源服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恰当。

3.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能源服务公司用自产节能产品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属于正常的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设备部分按产品销售处理则可,在此不赘述。

4.后续服务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能源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为用能单位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后续服务支出,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是难巨的,但同时节能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节能产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着创新和扶持的原则完善、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点思考,亦是笔者拟写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3]《完善会计核算方法加速推进节能减排》作者:尹桂凤宋佳璐《经济视角》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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