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调研员述职报告【五篇】(全文完整)

2007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分工,我主管市府办政务信息工作,分管信息科。一年来,严格要求自己,勤学不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一、勤学不辍不断提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副调研员述职报告【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副调研员述职报告【五篇】

副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2007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分工,我主管市府办政务信息工作,分管信息科。一年来,严格要求自己,勤学不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勤学不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高度重视学习,以学为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炼”思想。坚持读书看报,反复研读报刊上的理论文章,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指导信息工作,把好信息审签关。“廉”自身。经常阅读《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接受相关单位的吃请,杜绝关系信息和人情信息。“炼”能力。自觉学习与本职工作密不可分的微机、网络知识,增强专业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全面超额完成信息编报任务。市府办编发《XX政务信息》144期,采编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信息2000余条,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80%和181%;
为市政府领导报送《信息专报》34期。向国办信息处报送信息50余条;
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XX快报》1016条,占年目标的254%,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427条,占年目标的214%,其中被《省政府工作快报》刊发专期7期,《重要情况专报》采用51条,得到XXX等省政府领导批示27条次。

三、进一步改进信息工作制度。2007年,主持制订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信息工作督导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报送制度、采用制度、约稿制度、审批制度、登记保密存档制度、直报点管理制度及调研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并制板上墙,使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副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自身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

我始终把学习法律法规、夯实法治作为增强工作本领。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领会上级党委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思想素质。一年来,结合自己工作特点,努力学习相关工作理论知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紧围绕扶贫攻坚工作,开展各种帮扶活动,利用所学的知识,细致、高效、准时的完成各种扶贫任务。

(二)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了党性意识和干部履职能力。

2018年,累计写学习笔记3万余字,上报扶贫简报六篇,学习干部网络学习418课时,走访村民280人次,落实各种帮扶资金42.95万元。及时参加市区扶贫办举行的各种专业知识培训,配合做好驻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在驻点村讲授专题党课。

(三)坚持原则真扶贫扶真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虚心学习、谦虚谨慎、摆正位置、尽职不越权。

在扶贫工作中,用行动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驻点帮扶村全局谋划一域,一域服务全局,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职行动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虚心向老党员、村民代表学习,严格按照村民委员自治法办事,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充分调动党员干部、代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较好地完成精准扶贫工作。

(2)坚持脱贫不脱钩、全力以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工作队驻村以来,紧紧围绕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想办法、千方百计的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在对口帮扶张家湾街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共投入各种帮扶资金42.95万元。走访慰问结对帮扶19贫困户和村民280余人次,并送去慰问金及米,油等生活物资2.95万元,同时对1.5公里村湾道路建设、10座公共厕所的改扩建以及百姓大舞台等项目建设投入帮扶资金40万元并全部完工,彻底改变了胡仁村的村容村貌,受到村民的欢迎。

(3)注重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做心中有戒的领头人。

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清清白白做人,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我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同志们做的,我坚决不做。带领驻村工作队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的实施意见》,绝不出现“走读”现象,努力做到生活上低要求,工作上高标准,纪律上严要求,真正做到“五天四夜”、“十不准要求“等。真抓实干,带好队伍,带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村“两委”干部队伍,带出一片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4)推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

驻村工作队积极参加党支部主题日活动,一方面在会上宣讲国家扶贫工作的相关利民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心谈心,鼓励他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维护班子团结与统一,努力建设一个有所为、富有战斗力的班子。通过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基层政权全面稳固,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驻村工作以来,组织工作队员和村“两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纠正“四风”,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但增强自己识别各种腐败现象的能力。严格执行“十不准”和廉洁自律准则,牢固树立“律己慎行,拒腐防变”观念。做到扶贫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时对驻点村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结合贫困村实际,指导该村党风廉政建设各种计划和推进措施,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上年度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科学解决问题能力。

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遇到问题认真分析,科学决策,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增强了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转变思想观念,在作风建设上争当表率。

一是在创新上下功夫,主动研究新办法、采取新举措,不断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二是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三是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讲政治,增强了大局意识,用好的作风带动工作。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认真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能以《党章》和《廉政准则》要求自己。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守住小节,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和维护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纵深力度不够,虽然能坚持不断学习,但在深入领悟党和国家新时代新思想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全局的把握上还需下功夫。

(二)深入基层不够,了解实际情况不全面,为民服务意识和根本解决民生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作风要进一步改善。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存在急躁情绪,或存在不愿得罪人的想法,办事还不够大胆、果断。

副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职业体验调研报告定义。是指自己所规划的职业进行实际体验、调研并与相关人士对话或到相关行业进行实践之后整理的相关资料报告(形式可以多样化)。职业体验调研报告篇幅精炼、重点突出(A4纸5页左右)。

二、职业调研报告写作前的准备

首先,根据自己职业生涯规划作品确定的目标行业、目标单位、目标职业,有选择性地联系1-3家(或以上)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沟通,出具职业实践介绍信,争取进入相关岗位见习。

其次,应利用见习契机,体验工作氛围,揣摩工作方法,掌握工作技能。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结合自己的职业规划进行分析思考,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了解目标行业、目标职业、目标岗位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线路,包括人员素质、薪酬水平、升迁路径、培训教育、工作范畴等。

2、挖掘自己的职业特性以及优缺点,评估个人职业能力与现有岗位的契合程度,分析背后原因。

3、整理自己的工作体会,做好每天写工作日志,将点滴感想提炼为职场观察。另外,重点与单位的负责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经理、同事等沟通访谈,从职业人那里获取全面客观的职业描述。

三、职业体验调研报告的调查方法:

1、访问调查法,包括个别调查,既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面对面地直接交谈、询问和开调查会,既通过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它所访问的对象不是单独的,而是同时访问若干个被调查者。

2、问卷调查,是调查者根据调研内容,通过设计,制成问卷式调查表,给调查对象填写,用以收集材料、掌握情况。

3、统计调查,运用统计原理和方法,收集目标行业和岗位各方面的数据资料,并进行数量分析,研究目标职业发展的规律、趋势,验证自己的职业规划假设。

4、抽样调查法,把调查对象当作总体,从总体中按照随机或非随机的原则,抽出一定的数量进行分析,推断出调查研究的总体的状况、特征、性质等情况。

四、职业体验调研报告的写作格式

写法可以多种多样,写作上大致包括三部分:

1、标题。(1)概括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如《汇丰公司外贸业务员职业体验报告》。(2)公文式标题。多数调查报告的标题,用两因素公文标题法,即由事项和文种组成,如:《关于佛山市行政文秘职业的调研报告》。(3)提问式的标题。把调查对象和内容概括为问题作为标题,如《做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需要什么样的职业素质?》。(4)正副题结合式的标题。正题揭示主题或主要观点;
副题指明调查的地点、内容或范围,如:《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禅城区小学教师的职业形象调研》。

2、正文。一般由前言、主体和结尾组成。

(1)前言,简明扼要地写明以下问题 ① 职业体验调研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
② 职业体验的主要内容,以及职业调研的方式方法,调研对象的职位、业绩或年龄、薪酬状况等;
③ 提炼职业体验调研报告的意义等。

(2)主体,这是职业调研报告的核心部分。首先,主要写职业体验的前因后果、工作过程、具体做法等;
其次,概述职业调研的事实材料,并从中提炼目标行业、目标职业、目标岗位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线路,包括人员素质、薪酬水平、升迁路径、培训教育、工作范畴等。最后,挖掘自己的职业特性以及优缺点,评估个人职业能力与现有岗位的契合程度,分析背后原因,调适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主体部分的结构布局有以下几种:

① 横式结构:是把体验调研的材料和要表达的观点,分为几个不同的问题,用不同的材料,从不同的侧面去体现全文的中心内容。

② 纵式结构:在遵循内在规律的原则下,根据体验调研的目的要求,按客观事物发展顺序把材料分成几个结段,一层层地分析说明事物。

③ 因果式结构:一是先把体验调研的内容写出来,然后再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
二是先把体验调研的结果写出来,然后再阐述形成的原因。

④ 标题式结构:这种结构往往是比较大型的调查而采用的形式。具体写法是以若干小标题作为全篇报告的构架。

⑤ 总分式:在报告的开头先总起来说明问题,然后再分开阐述,它们之间是总述和分述的关系。

副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的建设,使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华宁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进行工作。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实行分工联系制度。

第二章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领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事宜。

第七条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八条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第十条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的报告,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

第十一条依照法律规定,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

第十二条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作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十三条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可在相应的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一人,决定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第十四条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执行局局长、副局长、人民陪审员;
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任免前,对提请任命的干部应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察,或任命后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第十六条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依法补选本县出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第十七条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完成上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十九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每次会议的议程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拟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县长或副县长、法院院长或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政府的委、办、局负责人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可以列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邀请有关群众团体和公民到会旁听。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一位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二十条每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要研究下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题的选定,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而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选择工作薄弱而又必须加强的重要问题。每年的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确定后,征求意见,召开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通报,以便加强联系,互相密切配合,搞好工作。

第二十一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确定审议的议题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通知报告机关作好准备,进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写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提前十天送交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时由报告机关负责人到会报告,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对重要议题的审议,必要时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视察。

第二十二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审议或讨论时,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重大问题审议应进行表决;
常务委员会通过议案和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事任命,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二十三条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四条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由主任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们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任会议转交有关机关研究办理,办理机关要在两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办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常务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点,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的年度议题草案,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年初协调研究提出,并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提交主任会议决定。

每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应提前十天通知委员和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必须分别由县长、院长、检察长签署,并于会前十天行文报送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应附任免呈报表、任免考察材料、廉政鉴定结果和有关法律考试成绩、相关拟任人员要提交供职发言材料。

第二十六条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由常务委员会行文上报有关领导机关,印发政府、“两院”贯彻实施。常务委员会要检查决定、决议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逐项落实。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第二十七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任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日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二)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质询案,讨论对议案、质询案的处理意见;

(三)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案草案;

(四)检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根据需要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

(六)讨论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和年度计划,讨论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草案和重要文件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七)领导和协调各工委(室)的日常工作,讨论决定各工委(室)提出的重要事项;

(八)确定组织视察和重要的调查工作;

(九)讨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需要答复的重要事项;

(十)讨论决定常务委员会机关重要工作及问题;

(十一)审查县人大代表重要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

(十二)研究确定群众来信来访的重大问题的处理;

(十三)讨论研究上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十四)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必须逮捕,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主任会议许可,再由主任会议提请下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确认;

(十五)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分别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工委负责办理。

第五章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条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环保资源工作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十一条各工作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委员会会议由工委主任召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工作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民政局、残联以及国家安全、保密、依法治县办公室等部门和归口以上部门管理行使行政职能和行政法规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二)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工作。

(三)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对法制工作、法律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了解掌握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专题汇报。检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对法制和其他方面工作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的相关工作,写出书面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

(六)参与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监督工作,并起草有关法制工作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

(七)围绕常务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点,负责制定本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
写出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八)负责对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法制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九)办理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法律方面的申诉和意见。

(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和参考。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统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便民服务中心以及税务、工商、金融、保险、邮政、电力、电信等部门和归口以上部门管理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二)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工作。

(三)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对财政经济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了解掌握县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听取“一府两院”所属各工作部门与本工委有关的专题工作汇报;
检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对财政、经济等方面工作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的相关工作,写出书面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

(六)参与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监督工作,并起草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等方面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

(七)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
写出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八)负责对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的起草工作,受常务委员会授权和主任会议委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变更及执行情况进行初审。

(九)办理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有关财政经济等方面的申诉和意见。

(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和参考。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县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体育局以及档案局、广播电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和归口以上部门管理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二)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工作。

(三)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对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了解掌握县人民政府有关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听取“一府两院”所属各工作部门与本工委有关的专题汇报;
检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对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的相关工作,写出书面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

(六)参与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监督工作,并起草有关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

(七)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
写出半年和年终总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八)负责对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的起草工作。

(九)办理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有关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申诉和意见。

(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和参考。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县民宗局、外事办、人事劳动局等部门和归口以上部门管理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工作联系,以及对省、市、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

(二)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检查民族、宗教、外事、人大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有关工作的指导。

(三)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了解掌握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听取县“一府两院”所属各工作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团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专题汇报;
检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和执行常务委员会有关代表工作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

(五)负责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联系县人大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并起草有关代表工作、乡(镇)人大工作的材料、报告等。

(六)负责办理常务委员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的有关具体事项。

(七)配合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
围绕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要点,开展与有关本工委的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并起草书面报告,向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八)负责联系指导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
指导县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罢免等工作;
办理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事务。

(九)负责对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以及相关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的起草工作。

(十)负责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接待日的相关工作。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县人大代表的申诉和意见。

(十二)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和参考。

(十三)办理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业环保资源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建设局、环境资源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办、旅游局、气象局、防震减灾局、抚仙湖管理局、烟草办等部门和归口以上部门管理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二)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工作。

(三)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对农业、农村、城建、环保、资源等方面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了解掌握县人民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资源等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听取“一府两院”所属工作部门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专题汇报;
检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资源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对农业、农村、城建、环保、资源等方面工作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的相关工作,写出书面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六)参与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监督工作,并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资源等方面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

(七)围绕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
写出半年和年终总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八)负责对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的起草工作。

(九)办理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资源等方面的申诉和意见。

(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和参考。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常务委员会设立综合办事机构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

第三十五条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县“一府两院”办公室的联系。

(二)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承担秘书、办文、信息、、档案、协调、督查、机要、保密等任务。

(三)负责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其它会议的有关工作。

(四)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处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和对外关系。

(五)负责常务委员会机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车辆管理、对外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

(六)参与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并起草有关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报告。

(七)围绕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要点和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信息和参考。

(八)负责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常务委员会密切联系县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按照《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全县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或执法检查工作。

第三十八条常务委员会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和“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工作的代表评议。评议工作按照《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试行办法》、《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常务委员会的评议工作规划执行。

第三十九条常务委员会加强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领导和指导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和依法筹备召开乡(镇)人代会;
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
召集或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的培训,组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第四十条常务委员会热情接待和依法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畅通民主渠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按照《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规定》的规定执行。

副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浅谈如何写好述职报告

干部述职,是干部管理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届满或年度考核时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是否称职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任期述职,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也是为领导干部与职工搭建的一个交流平台,同时也是职工民主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通过述职,领导干部一方面可以把考核任期内的履职情况以及工作体会、存在的不足等进行较为全面地阐述,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提供了在干部职工面前展示工作能力、个人魅力的机会和舞台,同时也为职工准确、全面地了解和评价领导干部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参考依据。

述职一般采取召开会议由领导干部当众宣读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因此,述职报告是述职的主要载体,它对考核评价干部具有重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干部履职情况做得很好,但述职报告写的不佳,述职的效果往往会受到影响。反之,如果述职者工作做得一般,但述职报告写得很漂亮、锦上添花,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一定的加分,但如果与事实出入较大、文过饰非,同样也会令人有华而不实之感,也不好产生好的效果。在内容和写法上,述职报告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客套话多、有份量的内容少;
叙述成绩多、正面谈失误的少;
记流水账式多、剖析原因的少;
宏观泛泛地多,体现自我定位的少。有的还表现为拖泥带水、结构不清;
有的对存在的问题和教训轻描淡写、一带而过,甚至避而不谈、抛过揽功;
有的还借机对他人在工作中的协助等进行一番感谢、吹捧奉承,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的产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述职报告的内容和写法不是十分清楚,对述职报告在写作上的要求掌握不准确。

那么,该如何写好述职报告呢?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由述职者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构成的。具体地说,述职报告是述职者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述职报告属于应用文稿,分为集体和个人两种。从应用上,述职报告可分为向上呈送的述职报告和对部属汇报的述职报告。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个人向部属汇报的述职报告的写法。

在写法上,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有相似之处,但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体现在:(1)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2)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二是写作重点不同。工作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述职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三是表述方式不同。工作总结一般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也有人认为,述职报告不应写经验教训等内容。笔者认为,作为反映个人履职情况的主要载体,除了在阐述自己的工作表现情况,有必要把自己在工作中的 1

经验、想法或者体会向与会者进行说明。因为通过坦诚地与大家进行交流,既能体现自己的思想深处,体现豁达和光明磊落,也能给人以启示,从而获得进一步的理解和认同。

二.如何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的格式目前尚未有统一规定。一般常采用由标题、称呼、正文三部分组成的格式。

1、标题。

个人述职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三种:(1)文种式标题,即《个人述职报告》或《述职报告》。(2)公文式标题,一般为《姓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某某20××至20×试用期述职报告》。(3)文章式标题。

用正题或正副题配合,如《××年个人述职报告》、《思想政治工作要融入中心工作——××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根据工作实际,建议采用文种式与文章式标题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实用,即标题为《述职报告》,下面配副标题“××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年××月××日”,其中副标题“单位职务姓名”和“年月日”宜分两行写。采取这种形式,最大优点在于无论什么时间,只要看了标题就基本知道了材料的种类、作者、单位职务及时间等信息,便于存档查阅。如果只采用文种式标题,则还要翻到末页才能看到作者、时间等信息;
而只采用公文式或文章式标题,标题长而使得文种不明显,部分信息也要到报告的末尾才能获得。

2、称呼。

述职报告一般要当众宣读,所以应选择好恰当的称呼,如“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或“各位领导,同志们”。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职代会期间进行的述职宜采用“各位代表”比较贴切,若是在专门召开的干部考核大会进行的述职,采用“各位领导、同志们”为好。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在写称呼时常提一下与会的考核组主要领导以示尊重,其实没有必要,因为“各位领导”四个字中已涵盖了参加会议的各级领导,再单提上级领导,即有画蛇添足之感,也不排除会令听者觉得述职者有逢迎之嫌。

如果是书面呈报的述职报告,称呼应写主送单位名称,如“××党委”、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等。

3、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一般要有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1)述职报告的开头。开头应以简洁的文字,首先说明述职者的所任职务、任职时间、工作职责,如果述职期内职务曾发生变动,应按照相应时间顺序逐一说明;
其次表明自己对本职责的认识,并阐明任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三要概述所取得的成绩。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述职者常在开头加一些客套话或套话,如“欢迎和感谢上级领导莅临考核指导”、“在上级单位正确领导、部门同志配合、员工共同努力下”之类的话,从述职要求和效果上看这些话没有太大必要。既罗嗦,也容易给听者留下花里胡哨、套话连篇的不实之感,效果不一定好。

(2)述职报告的主体。述职报告的主体应做到:一是重点要突出。要选择几项主要工作,细致地将过程、效果或失误及认识表述出来,而不能像记流水帐那样将组织和带领下属完成的工作一一罗列出来,分不清主次,重点不突出,很难给听者留下清晰、深刻的印象。二是必须把握准确定位。在讲个人作用的时候,要摆正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作用与集体效能的关系。同时不能把成绩都记在个人账上,也不能笼统摆政绩,看不出个人的作用。应避免正职领导干部述职时把

单位取得的业绩、属副职分工负责的工作全揽到自己的头上,副职把下属部门做的工作安到了自己的名下,以致副职或部门人员感到无话可言或述职存在交叉、重复较多,而没很好地体现定位,等等。

述职报告的主体应详细写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思路,对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要交待清楚。要通过从自我主观角度的阐述,表达自己的工作初衷和思路,同时也是获得听者深入理解和认可的机会。二是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对履行职责的效果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应做出具有一定理论层次的概括。这些内容重点要把握好定位问题。述职必须交待清楚在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是起主要的作用,还是支持他人或部下的作用;
是起组织协调作用,还是亲自带头的作用;
是起决策作用,还是提合理化建议的作用,只有讲清个人所起作用,才能看出述职者与业绩的关系,准确评价述职者的功绩。具体地讲,对正职领导干部重点要强调履职中如何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如何理解上级战略和指令并结合单位实际加以组织贯彻执行,如何出思路、教方法,如何有效地协调方方面关系发挥副职和部门的作用,如何掌舵把握好航向而不是升帆划桨。正职重在体现如何当好舵手、教练员,而不是做水手、运动员等。对副职则重点要讲清如何把自己定位于既当教练又当领队的问题,既要体现如何贯彻上级和主要领导工作思路,也要体现如何组织下属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体现如何协调横向关系、在所负责职责的专业领域如何指挥及出谋划策的,同时应阐述工作中如何把握工作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的问题。三是要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应从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素质,开拓进取精神,指挥决策能力,开展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描述自己的形象,进行自我评价,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四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这部分主要明确叙述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述职者应负的责任及今后改进的措施。问题要找准,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过失,也要分清责任,是负领导责任,还是负直接责任,态度要诚恳,措施办法要可行,切忌问题含混,措施空泛。五是说明履行职责过程中得与失。要对述职情况,从个人得失的角度诚恳地进行说明,也可把工作中的感受、体会真诚地与大家一同交流、分享。

(3)述职报告的结尾。述职报告的结尾应简单、干脆,一般用“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请审查”、“特此报告,请审查”、“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等作结束语即可。

三.述职报告写作要求

写好述职报告,要注意下面几点写作要求:

(1)要实事求是。述职报告要讲实话,以诚感人。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承担责任要恰如其分,既不争功,也不揽过。

(2)内容要周详,重点要突出。在全面汇报任职期间所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职责”二字,突出任职期间的重大成绩和创造性业绩,以表明自己的胜任和事业心,从而说明是否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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