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17篇

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17篇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目标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建工作,制定党总支年度目标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17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17篇

篇一: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目标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建工作,制定党总支年度目标管理制度。2、每年公司党总支都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党总支年度工作以此为依据,抓好工作落实,并上报党委备案,作为考核年度党建工作的依据。3、党建工作安排,总支重大活动,党员管理教育,新党员发展、党员评议等工作都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定期向党委反馈情况。4、各党支部在每年6月、12月分两次对年度党建工作向党总支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党建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5、党总支将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优树模的依据,对年度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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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2、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要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目标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学习、党性实践、作用发挥、遵纪守法、岗位职责等。具体内容由党总支根据各支部和年度实际确定。3、党员目标管理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半年检查落实一次,年底结合党员评议,由支部负责进行考核。4、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由党支部备案,作为党员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5、各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要对全体党员公开,并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党委汇报。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十二月份。2、党员民主评议对象为各支部全体党员,党员没有特殊原因一般都应参加民主评议。3、参加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对照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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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评议内容。4、党员民主评议程序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支部考察、总结表彰五个阶段。5、党员民主评议要做到内容具体、时间相对集中,做到“四个公开”,即评议内容、标准、方法、结果公开。

  (四)总支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和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六月底以前进行,下半年十二月底以前进行。2、各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参加范围是支部书记及全体支部委员。3、党总支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是:按照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对照检查工作,交流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进行准备,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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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6、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五)“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党内长期形成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形式。2、各支部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党总支工作,分析解决有关问题。4、总支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总支内部重要工作,通报总支工作情况,讨论党员发展情况等。5、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各支部书记负责进行,辅导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6、“三会一课”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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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员应定期缴纳党费,缴纳党费的标准按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执行。2、党费收缴,确定专人管理,总支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上缴一次,上半年不得超过7月15日,下半年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5日,更不得截留、挪用。3、党总支每年对支部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4、对不按规定和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党总支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员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党员培训教育制度

  1、党员培训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的有效形式。各支部必须保证年度内96%以上党员参加培训。2、党员电化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由党总支根据情况确定。3、党员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也可以采取巡回讲课和按党支部讲课等方式进行,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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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率达到100%。4、党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教育,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内容。5、要把党员培训教育纳入党员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借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教育。6、各支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党总支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保证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完成。

  (八)学习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组织,并按党总支工作的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和记录。二、员工政治学习:每季度一次,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员工参加。除急办工作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缺席,每年员工都要有专用学习笔记,做好记录,并结合理论学习,每年撰写不少于2-3篇学习体会,记学习笔记数5000字,由支部书记检查并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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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务学习:每年由公司组织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各部门每期生产前组织学习一次。平时主要以自学为主,实行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度统一考核一次。(九)党总支议事制度

  为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1、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讨论决定党建重大事宜。总支委员会会议由总支书记召开,总支委员(或扩大至各支部书记参加)。2、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县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意见。(2)研究制定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重点阶段性工作方案。(3)讨论审定向主管部门呈报的重要材料。(4)讨论确定党员发展、表彰、评优树模、党

  

篇二: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1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支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总公司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公司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公司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公司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第四条党支部在总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和支部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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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总公司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第十一条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支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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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公司业务工作的完成。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公司“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公司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公司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篇三: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二)民主评议的内容。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考评时间: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1、自我评议;2、党员互评;3、党外群众测评;4、组织审定。(五)总结整改工作。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六、党组织生活制度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七、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局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局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为局党组书记周来荣同志的联系点,农调队、综调队、专业科室为副局长何长鑫同志的联系点。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联系点的各项任务,确保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九、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打分方法进行。五、考评步骤: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十、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持改革开放。持改革开放。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要有计划、有组织、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预备党员的接收(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党动机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助。(三)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的教育、(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二)预备党员的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作。(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员的基本情况(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十一、十一、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出转正申请的党员。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本情况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十二、十二、讨论票决制度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80%,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三、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票超同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讨论和表决。讨论和表决。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的党员人数、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十三、十三、责任追究制度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的责任。1、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不满一年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委授意、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应的纪律处分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追究党支部责任,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党纪处分。

  十四、十四、党员监督制度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实遵守党的纪律。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组织生活情况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的监督。的监督。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任何以监督名义,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十五、十五、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诫勉谈话对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月的党员;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响的党员。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支部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3、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限和要求。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十六、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按自行脱党处理。按自行脱党处理。十七、十七、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一、学习教育内容(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重要思想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4、爱岗敬业教育;爱岗敬业教育;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二、学习教育形式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验等直观学习形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媒体学习形式;媒体学习形式;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计划。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篇四: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各项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具有了党籍。

  2、基层党组织应认真做好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存放和涂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3、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失去了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

  4、对特殊情况党员党籍的审理,党支部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搞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5、涉及外单位党籍问题及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求上级党组织处理。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二、支部委员会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题。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

  每位支委。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

  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四、党课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按上级党组织关于交纳党费的规定按期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3、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基数少交。如有隐瞒收入或少交党费者,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

  4、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时限。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事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申报制度,所有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私自决策,出现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受馈赠及子女就业等问题,都要提前或事后向上级党组织如实申报。

  2、严格纪律要求。本着“正当、从简、文明”的原则,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谋取隐性收入;不准挪用公款,利用公车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和其他借口收受贿赂;不准搞权钱交易。

  3、领导班子成员发现行政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班子中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在班子内无力解决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领导班子成员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应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做出解释。

  5、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摆自查,陈述重大事情办理的结果,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制度落实。对如实申报的要大力宣传表扬,对拒不申报,隐瞒事实,态度蛮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或有何特殊情况,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2、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规定,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员培训和党课教育,参加党支部所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3、每个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讲政治、讲党性,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党员身份的事。

  4、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公仆意识。

  5、每个党员,都必须执行支部决议,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6、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7、每个党员必须在每月5日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一般情况下,不能让人代交,不能一次交几个月的党费,逾期不交者给予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8、党支部每年要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同时进行党员鉴定。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民主生活会要多方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并组织班子成员主动下访,广泛深入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专题,作出提纲,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结合对照党章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敢揭丑,不护短。

  4、每季度确定一个专题,开好一次生活会,确保质量,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向上级领导会前通知,会后汇报。

  5、在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列进去,做到工作和制度同步。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内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定期对党员开展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3、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4、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5、加强党的组织纪律,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6、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7、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亲属及子女捞取好处。8、倡导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踏实认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9、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不挥霍公款,不贪占公物,不行贿受贿,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大操大办,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要提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按规定的时间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训和教育。

  2、党支部每季度初,五日内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结合本单位工作和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问题和其他工作。

  3、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支部决议,开展支部活动或进行党课教育。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召开,但二季度和四季度的生活会,视其情况可与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并进行。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总结党员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解决党组织自身问题。

  6、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必须健全和规范,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每次会议都要由本人签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由支部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7、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党支部半年统计一次,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公布,并列为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鉴定制度

  1、党员鉴定是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考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一种有效方法。党支部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党员做出组织鉴定,存入党员档案。

  2、进行党员鉴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由党员本人做出自我总结和鉴定,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评议,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和组织考核掌握情况作出支部鉴定。

  3、支部鉴定在存档前要同本人见面,党员本人对支部鉴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意见正确的,党支部应予以采纳;意见不正确的,党支部应做耐心的说服和解释。经解释党员仍坚持自己意见的,可以保留,或由党组织将意见做出鉴定。

  4、党员鉴定必须反映被鉴定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要实事求是,鉴定准确。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以任何借口拒绝党组织的正确鉴定。

  5、党员鉴定通常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性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一起进行,通过表彰或处理等手段,使党员鉴定起到教育和监督党员的作用。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活动日时间。2、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内容,原则上根据区委确定的内容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党支部统一安排活动内容和组织开展活动。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既可以安排党内活动,也可以吸收非党群众开展文体、演讲、专题报告、歌咏、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可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做好事的奉献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4、党员活动日要注意实际和实效性,内容上要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党内活动的严肃性,形式上又要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趣味性。5、党员活动日活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考勤、有总结,党支部自行组织的活动,事后一周内把活动内容、安排进行情况和效果、反响等情况书面总结,由支部整理存档并上报区委。6、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帮助组织好活动。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做出组织处理。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1、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4、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要对其进行重点培养考察,由培养人半年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6、重点培养对象要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要以党章为准则,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与本单位开展的各种活动相结合,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

  2、民主评议党员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沟通思想,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党员必须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本人要在事后主动找支部书记谈话,并记录在案。

  4、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布置集中进行,评议时间要从实际出发,评议活动要认真组织,不走过场,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学习制度(一)中心学习小组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区的能力。(二)全体干部学习组1、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2、月初、月末星期五下午全体人员集中在机关会议室学习,其它的星期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3、机关集中学习由值班书记或分管常委负责召集,办公室、宣教室具体准备,班子成员轮流作中心发言人。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发改方面业务、市场经济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5、在学习中,机关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

  2、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3、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支部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党员集体活动。4、党支部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和社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活动形式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既有吸引力,又富有成效。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新形势下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中实行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一、谈话对象:本支部的所有在册党员。二、谈话时间:党员政治生日谈话是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前后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支部在每年初将党员名单按入党日期排序,依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2、由党支部确定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人。3、党员的政治生日谈话由党支部委员负责(指定专人)。4、由谈话人向党员祝贺"政治生日",赠送"生日贺卡",在贺卡上写明对党员的希望和要求。5、党员在谈话时,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四、谈话内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1、围绕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基础上进行。

  2、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3、党支部在与党员谈话时,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体贴、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教育和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身体验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在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

  五、谈话方式和要求1、谈话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2、谈话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3、谈话前,谈话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效果。谈话后,由谈话人将谈话情况记入专项手册。六、检查落实党支部每学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支委会会议,对此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联系制度

  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服从所在党小组长的安排,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和批评,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配合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二、党小组长依靠小组党员共同搞好工作,遇事多与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

  三、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每年应有重点地与部分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对党组织的要求,作好团结教育工作。

  四、党小组长要经常与本小组党员交流思想,并带动党员多与本小组非党员同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以及改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学期应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时间是每学期放假前一周。

  2、汇报内容:执行党支部决议、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个人思想、工作、生活的情况;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了解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

  3、在每学期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教学、思想及发挥作用情况。

  4、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实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怀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为了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支部研究制定"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试行)。

  一、告诫原则: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达不到党纪处分的,一经查实,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

  二、告诫范围:有一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不作为党员"实行告诫:

  1、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甚至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能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甚至参与集体越级上访的。

  3、意志消退,理想淡漠,精神萎靡不振,无所进取,在工作、生活和各项学校与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长期不起党员作用的。

  4、个人主义严重,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把个人利益置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于集体利益之上的。5、对于损坏集体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或事,不制

  止、不举报、听之任之的。6、在经济交往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有违纪现象,

  但不够党纪处分的。7、不能教育引导亲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维护稳定大

  区、维护改革开放政策的。8、对赌博、宗教和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

  不制制,甚至参与的。9、无正当理由,连续四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四个月

  不交纳党费的。10、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超过参评党员三分

  之一以上或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11、其它问题需要告诫的。三、告诫形式和期限:1、告诫采用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2、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期限一般都为一个月,从找其

  谈话和签发《告诫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四、告诫程序:1、组织审定党支部对所属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在广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党员基础上,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分析调查结果初步确定"不作为党员"。并将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2、组织实施对确定的“不作为党员”要找其谈话。谈话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视敢于触及问题,进行正面教育,在认真听取本人陈述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进行口头告诫,确定告诫期限。3、整改处理被告诫的党员在口头告诫期间,党支部指派专人分工负责,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告诫期满后,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审定,如被告诫党员仍没有改正错误的,党支部再次找其谈话,并进行书面告诫,下达《告诫通知书》确定告诫期限。《党员告诫通知书》一式两份,党支部留存一份,党员本人一份。书面告诫期满后,被告诫的党员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并在一周内将自查情况,书面送党支部,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再次对其进行考核。对认真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解除告诫;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再延长告诫期一月,并实行一对一帮教,到期后经教育仍无改变的,采取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

  名。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对"不作为党员"的审定和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理

  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劝党员退党或

  除名,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被告诫的党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连续二次以上书

  面告诫的党员年终作不合格党员处理,并予以劝退或除名。

  被告诫的党员在告诫期间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及时存

  档。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以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相逢模范作用。每个党员既要对照自己的本职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其他党员和组织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二、每个党员必须坚持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党员或不良倾向敢于揭露,大胆批评;对缺点和错误,要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对别人的批评,要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三、党支部要加强对每个党员的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行考察并作出记载。四、党小组长要注意收集本小组党员和党外群众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并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件件有着落。五、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将评议情况及时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反馈给本人。党员群众评议支部制度

  1、党支部要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外群众监督工作,组织作好党员、职工群众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

  2、每学期听取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支委作用发挥和勤政廉洁;支部书记的能力和水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的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事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上下工夫。学校党组织每学期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教职工的满意程度进行征求意见,确保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发挥。

  4、积极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创造条件。做到方针政策党员先学一步;重大事情党员先知一步;学校改革措施党员先议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党员先行一步的工作方针,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5、每学年组织教师对党支部思想工作效果、方法、措施;党支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6、每学年组织教师对支部、党员“争先创优”、“三会一课”工作;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评议。

  7、对教职工群众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对党员、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2、坚持每季度对党员、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一次。3、支部委员对分析出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步骤。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坚持间周一次的党员与教师的政治学习。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突出学习效果。5、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形成“一岗双责”大政工格区。每个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每月对对子进行帮助和分析,重大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6、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倾向和要求,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要经常同联系对子谈心或家访。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同志要按照要求,做到“必谈、必访”。7、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把系统教育与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发挥作用不好的党员和问题较多的职工,由支部委员包保,了解思想,定期谈心促其提高。8、坚持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把宣传本系统、本校先进党员、先进教师的事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面,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

  1、党支部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

  2、工作计划要在学期第一次党员大会上下达。3、支部计划下达后,支部委员要按照支委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每学期末,要对本学期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向支部大会报告。同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设想。5、支部计划总结上报时间为开学第二周和其末放假前二周。6、及时对支部工作中的好做法进行总结、对党员中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篇五: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大全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

  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

  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党员学习制度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州、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政工科入册存档。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学习档案,政工科每年年终要对班子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总支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接受县委县工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三会一课”制度一、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三、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总支、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党费收缴制度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

  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第二条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第三条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第四条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第五条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第六条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联系群众的范围: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联系群众的途径:(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会审核批准。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篇六: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

  政府办公室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五、征求意见制度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七、党员活动日制度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3、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

  

  

篇七: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

  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

  

  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

  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

  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篇八: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公司党支部的职责与工作制度

  ㈠、党支部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⑴保证监督本单位生产经营和行政业务工作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⑵保证监督职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⑶保证监督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职权,实现任期目标;⑷保证监督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⑸保证监督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本单位贯彻落实。2、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以主要精力搞好党的自身建设:⑴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知识、时事、政策、科学文化等,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⑵向党员交任务,提要求,促使党员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⑶认真搞好党员民主评议,不断提高党员素质;⑷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肃党的纪律,及时讨论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坚决清除腐败分子;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开展党的活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⑹制订发展党员计划,培养教育积极分子,认真考察教育预备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3、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⑴制订对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计划,协调有关方面,并认真落实;⑵定期分析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的措施办法;⑶对党员提出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⑷与行政群众团体组织共同努力,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批评不良倾向,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4、加强对分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的政治领导。⑴定期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⑵教育党员参与,热情支持群众团体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⑶帮助群众团体组织负责人提高素质。⑷支持群众团体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工作。

  ㈡、党支部工作制度1、工作通报制度建立进行党政工团组织,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生产行政工作的重大的决策提出意见与建议,统一思想,协调工作。2、思想工作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小组汇报工作,思想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党支部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接受党委工作的布置。3、民主生活制度党支部和党小组会要定期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到记录。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有计划地进行党课教育。

  

  

篇九: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的措施;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的分工和调整。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关系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举行。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长期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充分讨论。会议前,书记应当与有关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讨论决定干部问题。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应当出席会议的成员过半数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理,并在事后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不能单独决定重大问题。

  2.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委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只有在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前请假,并可以书面表达意见。会议结束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将会议决定通知他们。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无权表决。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5.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应该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表决时,应当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过半数投赞成票。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项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应当逐项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在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我们不应该匆忙做出决定。我们可以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统一认识后作出决定。我们还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下处理的重大问题,应当事后向下一个支部委员会报告。

  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有的应征求有关单位、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决定事项如果需要调整和变更,应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重新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当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和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秘书或者党支部委员会秘书委托的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执行和跟踪检查工作,落实党支部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管、人人有责。

  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书记和党组织成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举行。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篇十: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

  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

  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党支部的保证监督第十一条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和作风建设。第十二条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

  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

  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

  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党支部的制度建设第十三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

  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1、主要内容(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1、主要内容(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

  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三会一课”管理办法(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

  项制度”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

  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党员汇报制度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

  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组织发展工作制度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第十八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元以下,按0.5%比例交纳;****—****元,按1%比例交纳;****—****元,按1.5%比例交纳;****—****,按2%比例交纳;****以上按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六章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第十九条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十一: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

  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篇十二: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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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

  第四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五条: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申请人进行认真的培养和严格的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第六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总支的有关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第七条: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第八条:每月至少集中一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第九条:每季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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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团结,提高战斗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党群工作部。

  第十条: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内监督。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

  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第十三条:按期改选换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当好班长,搞好协调,委员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党内表决制度。党内讨论工作须形成决议时,要发扬民主,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

  第十六条:党内报告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向党员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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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地、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第十七条:按照公司党总支安排与要求,制定党支部党员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组织党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第十九条: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电化教育学习。第二十条:按照公司党总支安排,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合格率要达98%以上。第二十一条:每个党员都要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群众工作。支部要坚持同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其思想情况,及时分析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搞好企业改革发展及城市供水建设和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保证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情况。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把好新党员发展质量关。第二十三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1、经党小组推荐的,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积极分子。2、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每季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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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3、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的接受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2、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3、接受预备党员须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4、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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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总支审批。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薄》,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工作1.党小组长将本小组党员的党费每月24日收齐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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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支部组织委员。核对无误后,各支部组织委员当天上交党群工作部。

  2.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职责(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众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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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4.指导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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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四)党小组长的职责

  1.按照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2.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前,党小组长要做好准备,并将小组会的内容、开会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组内每个成员。

  3.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5.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

  二00五年五月

  

  

篇十三: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我们来看看党支部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一、三会一课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

  

  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二、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mingzhu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mingzhu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5、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五、mingzhu生活会制度党的mingzhu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mingzhu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mingzhu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

  

  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七、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mingzhu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mingzhu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篇十四: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九党务公开工作制度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重大活动安排2对支部及党员的各类考核考评情况3后备干部推荐情况4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和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5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6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与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段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职工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全段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工作。

  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文娱委员职责:(四)文娱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文化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专项创建活动,联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2、指导单位工会活动的开展,丰富单位职工文娱活动,提高单位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纪检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全段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4、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及廉政建设情况。

  5、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所在党小组党员的学习。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所在党小组党员的活动。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4、组织党员认真做好职工工作,及时收集、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6、按时收缴党费。7、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段支部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2、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好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组织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性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党支部每年安排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组织生活时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到时临时通知。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二)学习制度:

  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包括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和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等,以提高全段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航道发展与建设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政治认识和理论水平。此外,对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党内学习的基本形式:一是自学,二是辅导,三是实践。党支部应为党员理论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可通过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学习辅导。要加强实践教育,让党员走出去,走向社会,加强对社会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

  4、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对党内学习制定出详细学习计划,并精心组织,形式要灵活多样,重点是突出实效。

  (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

  1、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努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委托一名支部委员主持。由支部的宣传委员专人具体做好会议记录。

  3、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或重要工作事项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支委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工作。

  4、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5、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及时向支部汇报。

  6、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单位形势任务的实际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党课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7、党课的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选材料,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教员一般由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还可以聘请党校教师兼任或通过网络媒体讲座等形式进行。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依据党员标准和支部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的制度。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

  3、党支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结合每年“争先创优”活动和党员教育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

  4、民主评议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可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非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中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一定形式给予表彰;对评议中较差的党员,组织要与之谈话,加强教育,立即改正缺点错误;对评议中有问题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处理。

  (五)“争先创优”制度:(五)“争先创优”1、党支部每年要把“争先创优”活动纳入支部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党员,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在党员中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形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

  2、党支部每年要制定《“争先创优”计划》。制定计划时,要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单位发展目标,明确争创主题,注重实际效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积极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做到有《创建规划》、《创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

  4、党支部每年要对“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总结,注意总结新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六)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党员应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群众;经常了解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3、党员要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帮助、教育工作。

  4、每年初,党支部要专门开展一次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职工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行政开展工作。

  (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缴纳党费。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缴党费。

  2、党费缴纳标准为:根据《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下列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上级党组织向上转交中央组织部。

  4、党员可以预缴、补缴党费,但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第九条规定处理,视为自行脱党。

  5、党支部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党员手册》并在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6、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党内监督制度:

  1、支部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

  2、党支部委员在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党小组的生活会。党员干部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3、党小组召开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要提前与党支部联系,以便派人听取生活会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必要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5、党小组应积极配合段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了解掌握单位领导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干部的任用和奖惩向领导提出建议。

  6、每年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党务费收支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确保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

  (九)党务公开工作制度:1、党支部党务公开内容:(1)单位党建工作目标及重大活动安排;(2)对支部党员的各类考核考评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情况和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5)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与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6)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等,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并在单位公开专栏发布或以会议形式通报等,必要时在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3、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为一周,公示时间最少不少于三天。有关事项公开前,必须报经支部书记审核、审阅。

  4、单位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发展党员制度:

  1、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上级党委的要求进行。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除了听取党小组意见外,还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进一步促进“推优入党”等工作。

  3、要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坚持以下标准: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不佳者不予发展;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者不予发展;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发展;有作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不予发展。

  4、规范支部大会讨论程序,在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要重点考察讨论入党动机、在工作、学习、纪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不能走过场,支部的考察报告、介绍人的意见、支部决议都必须认真、规范。

  5、坚持公示制,增加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开发展结果。如果职工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十一)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按《党章》规定,党员不论职务的高低都应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党员应当经常向党支部或小组汇报工作和思想工作。

  3、党小组长应及时将本小组党员汇报工作和思想的情况向支部汇报。

  4、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应逐级进行,有重大情况也可直接向支部汇报。

  本《工作职责与制度》从印发之日起试行,请党小组将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支部,以便修订和完善。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篇十五: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

  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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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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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

  3

  列席会议。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

  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

  4

  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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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

  6

  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

  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

  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

  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

  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

  7

  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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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

  9

  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0

  

  

篇十六: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XX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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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XX评议党员工作,与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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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段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职工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全段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工作。

  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文娱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文化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专项创建活动,联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2、指导单位工会活动的开展,丰富单位职工文娱活动,提高单位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五)纪检委员的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全段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保障党员的XX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与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4、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与廉政建设情况。5、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六)党小组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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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所在党小组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所在党小组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

  4、组织党员认真做好职工工作,与时收集、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

  6、按时收缴党费。

  7、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段支部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XX生活会、

  ..

  党的组织发展会与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与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2、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好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组织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与党员公益服务性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党支部每年安排一次党员XX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组织生活时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到时临时通知。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二)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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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包括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和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等,以提高全段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与决议,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与航道发展与建设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政治认识和理论水平。此外,对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与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篇十七:党支部的工作规则与制度

 二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委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支委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的百分之二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征得原则同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拟订选举办法草案并由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处室、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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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2/23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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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机关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第十一条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和支委会集体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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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

  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的职责。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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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处室、本单位“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处室、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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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处室、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五章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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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支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经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应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支委)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等。支委会。支委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关。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委会议题: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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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党小组会议题: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制度。除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至少应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上2次党课。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员)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

  第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第二十条思想情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其基本要求是: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思想情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思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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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工作的及时性、预见性、有效性。人员思想的分析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作出安排。第二十二条报告工作制度支委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年2月底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章党小组第二十三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第二十四条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还要注意同行政组织相适应。一般应以处(室)、单位为单位来划分。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根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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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中党员人数的变化,要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第二十五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五)协助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以及收缴党费等项工作。

  (六)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党小组一般设小组长一人,由本小组党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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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产生或由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党小组的会议,组织本小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党员教育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每月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支部自行安排的学习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举办讲座、报告会、演讲会,组织座谈、参观以及收看教育录像片等多种形式进行。第二十八条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第二十九条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超过2个月,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外出执行任务回来要及时汇报。支部要及时向外出党员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和通报支部的有关活动内容。第三十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应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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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十一条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15

  日以前将党费交到上级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党费支出情况。

  第三十二条及时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后进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宣布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视情节、按规定给予适当处分。上述情况均须经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八章发展党员工作第三十三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第三十四条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和降低标准照顾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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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处室、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四)确定为发展对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要形成书面意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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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支部可以申请机关党委以函调的形式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集中培训。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一般为五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培养后超过三年才被发展的,要重新参加培训。

  (七)报机关党委审查。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机关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十)支部大会讨论审议。主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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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的情况;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的情况;3、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太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支部大会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8、支部大会表决后,应将形成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批。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入党的人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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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进行入党宣誓。

  (十一)机关党委审阅材料,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并向入党申请人所在支部发出通知。

  (十二)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十三)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机关党委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九章思想政治工作第三十六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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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思想为指针,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原则,综合运用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利益调节等多种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三十七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着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期行为规范,即: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支部领导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调动和发挥支委、党小组长、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等思想工作骨干的积极性,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

  第十章党内监督第三十九条党内监督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和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保证党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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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第四十一条支委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党支部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其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任用干部。(七)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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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八)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

  为作斗争。第四十二条党支部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主要领导同志的发言记录和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并监督其认真整改。

  (三)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四)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检查。第十一章党支部和群众组织

  第四十三条党支部领导本处室、本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经常听取他们的汇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调行政领导和群众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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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支持本处室、本单位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二章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十五条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第四十六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第四十七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第四十八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第四十九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一)本届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原则,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会议议程等。(二)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委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支委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的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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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征得原则同意。

  (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拟订选举办法(草案),并由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四)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1、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2、清点人数(出席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

  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3、通过会议议程;4、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5、审议工作报告(可省略或放在会后进行);6、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委员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

  单;7、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8、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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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额可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10、新当选的委员代表讲话;11、到会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人讲话。(五)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六)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并做好会议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条机关党委将依据相关规定每年对机关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三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处室、单位,党总支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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